為進一步降低參保人員個人負擔, 提高我市口腔疾病醫(yī)療保障水 平和口腔健康水平, 湘潭市口腔醫(yī)院作為我市唯一口腔門診醫(yī)療統(tǒng)籌 支付結算單位, 市醫(yī)療保障局首次將七個口腔門診實質性治療項目納 入醫(yī)保統(tǒng)籌支付范圍, 采取以單病種(家庭病床) 入院、普通住院結 算的管理模式運行。二 0 二 0 年十一月市醫(yī)療保障局首次將湘潭市口 腔醫(yī)院納入長沙(本級)門診刷卡個人賬戶定點醫(yī)療機構。
一、納入市(縣)醫(yī)保統(tǒng)籌的七個口腔門診實質性治療項目: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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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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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籌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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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算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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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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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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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管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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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 元/根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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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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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括急慢性牙髓病、急慢性根尖周病, 每次限于一顆牙治療,每增加一根管 加收 120 元,最高額度為 86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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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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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周基礎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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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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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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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牙周炎,適用于牙周病的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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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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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伏阻生牙 拔除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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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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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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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口腔內被鄰牙骨或軟組織的阻礙 而只能部分萌出或完全不能萌出,今 后也不能萌出的牙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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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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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口牙缺失 修復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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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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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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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于 60 歲以上、全口缺失 20 顆功 能牙齒的中、老年患友。此額度為基 礎治療的補償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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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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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髓牙保護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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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0 元/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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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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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于根管治療后冠套修復。 單次修 復最多 2 顆牙、第二顆牙加收 400 元/ 牙、總額度 12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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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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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齒冠周膿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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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00-900 元/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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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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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應于智齒發(fā)炎后切排引流沖洗治 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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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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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體缺損填充 及粘結修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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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 元/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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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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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時治療 3 顆牙體缺損的修復(包括 齲齒及楔狀缺損的修復)第一顆 200 元、每加收一顆 100 元/牙、總額度 400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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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 統(tǒng)籌限額費用為基本醫(yī)療費用, 如需實行非限額部分診療項目其超額費用 則由個人承擔,您本次實際產生的總費用以科室治療項目為準;
實際報銷金額按醫(yī)保智能結算平臺系統(tǒng)自動產生的實際金額為準。
二、納入城鄉(xiāng)居民醫(yī)保的七個口腔門診實質性治療項目: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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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種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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統(tǒng)籌限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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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算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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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償起付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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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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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管治療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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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86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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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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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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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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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周基礎治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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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3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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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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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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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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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口牙缺失修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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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1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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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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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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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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埋伏阻生牙拔除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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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10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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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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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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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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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髓牙保護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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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800-12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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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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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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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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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齒冠周膿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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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600-9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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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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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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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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牙體缺損填充
及粘結修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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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200-400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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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結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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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住院起付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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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示: 統(tǒng)籌限額費用為基本醫(yī)療費用, 如需實行非限額部分診療項目其超額費用 則由個人承擔,您本次實際產生的總費用以科室治療項目為準;
實際報銷金額按醫(yī)保智能結算平臺系統(tǒng)自動產生的實際金額為準。
溫馨提示:
1、同時進行上述兩種或以上疾病的治療術, 以其中一種疾病的治療術為主進 行治療, 另一種疾病治療術為輔助治療, 其限額標準控制在 50%范圍內進行結算 支付,費用包含藥品費及部分輔助檢查費用。
2、正常參保人員在治療期間可繼續(xù)享受特殊門診醫(yī)療待遇; 其他醫(yī)保待遇暫 停(含其他醫(yī)院門診及住院、零售藥店的所有業(yè)務),治療結束結算后參保人員 醫(yī)保待遇立即自行恢復。
3、正常參保人員就診時必須攜帶本人湘潭市(縣) 或雨湖區(qū)、岳塘區(qū)的《城 鎮(zhèn)職工基本醫(yī)療保險手冊》、身份證、社???、電子醫(yī)??ǎ怀青l(xiāng)居民參保人員 就診時,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、社???、電子醫(yī)???。
4 、湘潭市醫(yī)保局、湘潭市口腔醫(yī)院具有對此政策的最終解釋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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